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298號
遺失聲明
孫小永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桃鐵路鐵路住宅157號樓1-7號房屋,受理憑證(201809300227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孫小永
2018年10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