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270號
遺失聲明
孟剛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中心南路16-1號1單元602號房屋,受理憑證(證號:201809120016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孟剛
2018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