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311號
遺失聲明
王滿生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桃源街65-5號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605090232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 王滿生
2019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