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438號
遺失聲明
王自鈞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桃南小區(qū)14號樓702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4143478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王自鈞
2019年1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