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20】丹東市142號
遺失聲明
王娟、孫毅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桃北新路19號206室的房屋所有權證(20091026114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 王娟、孫毅
2020年6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