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金祺君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興五路26-3號(hào)1401室的受理憑證(20201013028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金祺君2020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