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孫祖強(qiáng)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安區(qū)水源路115號3單元510室的受理憑證(202101060044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孫祖強(qiáng)2021年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