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隋天皓、姜男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安區(qū)東泰路76號(hào)1單元401室的預(yù)告登記證(016553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隋天皓、姜男2021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