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邴翠紅、時吉玉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十緯路71#2-22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99102546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邴翠紅、時吉玉2021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