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孟凡宇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安區(qū)太平灣電廠小區(qū)17號樓141號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91229109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孟凡宇2021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