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姜鵬、宋洪芳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城建小區(qū)19#2單元707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98123550號(hào))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 姜鵬、宋洪芳
2022年09月26日
遺失聲明
姜鵬、宋洪芳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城建小區(qū)19#2單元707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98123550號(hào))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 姜鵬、宋洪芳
2022年09月26日